刘大勇(化名)冒充公安民警与通过QQ结识的张莉(化名)谈恋爱,骗取张莉亲属和亲戚财物共计13万元。近日,济阳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大勇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法院查明,2013年10月,刘大勇使用化名,虚构在公安局工作、未婚、家庭住址、家庭成员职业等基本信息,通过QQ与张莉结识,并与其交往。后来,他又编造调动工作、代办驾驶证等虚假事由,直接或间接收取张莉亲属、亲戚财物共计13万元,其中部分用于为张莉及其亲属购买汽车等物品。案发后,刘大勇就两人交往期间收取的财物,与张莉达成8万元的还款谅解协议,并按协议支付8.04万元,其亲属代为缴纳罚金1.5万元。经查明,刘大勇曾因犯诈骗罪,于2011年6月23日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2011年9月20日刑满释放。

  法院审理认为,刘大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且多次诈骗,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原标题:济南男子冒充公安谈恋爱诈骗钱财 获刑1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