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晶华厂区内的两根大烟囱,一根冒黄烟,一根冒白烟。齐鲁晚报记者 马志勇 摄德州晶华厂区内的两根大烟囱,一根冒黄烟,一根冒白烟。齐鲁晚报记者 马志勇 摄

  齐鲁晚报济南3月20日讯(记者 廖雯颖 刘振)3月19日,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因长期超标排污污染大气,遭到环保部主管的环保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起诉,索赔2820万元。这是今年新环保法实施后,首个针对大气污染行为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索赔款项用于德州大气污染治理

  3月19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在民事起诉状上,这家由环保部主管的环保组织提出五点诉讼请求,包括要求德州晶华停止超标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增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赔偿因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的损失2040万元,以及因拒不改正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造成的损失780万元,合计2820万元。赔偿款项支付给地方政府财政专户,用于德州市大气污染治理。

  对于总额接近3000万元的索赔,中环联环境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兼督查诉讼部部长马勇表示,这是根据德州晶华大气污染防治设备投入及运营成本计算得出。根据公开资料,被告企业有几条生产线没有安装治污设施,省下的钱约有2000多万元。“相当于他们以牺牲环境代价赚的钱,要让他们拿出来。”另一部分则是根据新环保法针对拒不改正的污企“按日计罚”规定计算,以每天10万元基数计,从1月1日到3月19日。

  此外,诉状详细列举德州晶华长期“顶风作案”、持续超标排污的行为。马勇表示,立案过程顺利,德州市中院立案庭并未拒绝受理,表示要研究一下报告,目前尚未有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