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招考院获悉,2015年高考体检将于3月25日—4月15日进行。通知强调,除非有医学上的必要,今年不提倡全裸体检查。

  根据省招考院规定的体检范围,凡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含春季及夏季)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体检并按规定缴纳体检费。其中,填报军事、公安、武警等高校的考生还须参加由省军区、省公安厅或有关高校组织的军检、体能测试和面试。体检在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机构进行,具备条件的也可成立专门的体检站。

  今年,省招考院特别强调,体检医生在《考生体检卡》中数据填涂要符合规范,对体检项目异常的文字描述,字迹要工整清晰,内容要准确无误。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须于体检结束一周内向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经本级体检领导小组批准后,可进行复查。如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最终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指定的医院对异议做出仲裁结论。复检和仲裁工作将于4月25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