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记者:能否详细介绍一下我市在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中建立了哪些长效机制?

  田庄:今年以来,市城乡建设委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指示要求,注重创新方法举措,在积极预防、系统治理上下功夫见成效。从4月份开始,在7家建筑施工企业的14个在建工程项目上,试点开展了劳务用工实名制和工资支付管理试点工作,促进了农民工规范管理,避免和减少了拖欠

  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预期效果。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市城乡建设委又出台了《济南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济南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济南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关于全市在建工程项目部建立农民工维权工作组的通知》3个办法和1项规定,在防欠清欠长效机制建设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记者:您刚才提到的“3个办法和1项规定”将会对清欠工作起到什么积极作用?

  田庄:农民工实名制动态管理,就是在全市推行实名制信息卡,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立农民工实名制信息数据库,利用二代身份证阅读器等技术装置,有效归集农民工的基本身份信息、岗位技能信息、暂住地信息与劳动合同信息,实现在岗考勤、工资结算、教育培训、权益保障、人员档案以及人员变更等动态管理的功能。下一步,我市还将继续研究开发“建筑领域农民工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从政府层面全面掌握企业劳动用工情况,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提供详实依据。

  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就是要将劳务费从工程款中剥离出来,存入指定的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户列支、专款专用,保证工资资金来源,通过委托银行按月代发工资的办法,改变传统的工资支付节点(麦收、中秋、春节),有效防止施工单位占用、挪用、克扣工资款项,从根本上防范和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顽疾”。

  实名制管理办法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是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管理的重大改革,更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行业管理水平,构建省城和谐社会的长效机制。除此之外,我市出台的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和在建工程项目部建立农民工维权工作组的制度规定,也进一步加强了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司法、公安等部门的工作联动,深化了拖欠治理工作机制建设,完善了信息互通、联合办案、法律援助等工作制度,健全了部门依法监管、企业依法办事、农民工依法维权的制度规范,使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解决逐步走上法治轨道。百余家建筑企业立清欠军令状

  记者:请简要分析一下当前我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形势?

  田庄:当前,受经济环境影响,不少建设单位融资困难、资金紧张,拖欠工程款现象较为突出,从对市辖区内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情况的调查摸底看,累计拖欠金额达50.2亿元,加之建筑原材料价格和劳动力成本持续上涨,导致施工企业支付工人工资的压力不断增大。

  今年以来发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项目青建集团股份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975万元、卓越时代广场项目青岛恒生源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1306.5万元等几起大的欠薪案件,皆因拖欠工程款引起,涉及农民工1200余人。

  这样的背景下,讨薪案件变得愈加复杂,出现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掺杂不清,造价纠纷、合同纠纷、结算纠纷相互交织等复杂情况,欠薪行为难防难控,清欠形势不容乐观。

  记者:形势如此严峻,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将如何在“两节”期间做好清欠工作?

  田庄:12月5日,我市召开了市解决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会议,全市23个有关局(委、办)和11个县(市)区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对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确立了各级、各部门的联动机制和责任分工,严格了属地管理、纠纷调处、支付责任、惩戒处罚等制度措施,吹响了新年度我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集结号和冲锋号。

  12月9日、10日,市城乡建设委相继召开了县(市)区清欠负责人会议和全市在建工程项目的127家建筑业企业清欠负责人会议,研究探讨了2015年“两节”期间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具体措施,明确了下一步将重拳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等违法行为。

  12月底,我市还要召开全市建筑业企业清欠工作大会,与企业逐一签订清欠工作目标责任书,动员全市建筑业企业全力与赴做好2015年“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促进省城社会和谐稳定。

  记者: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的违法行为?

  田庄:无论是恶意欠薪还是恶意讨薪都为法治社会所不容,因此也是我们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其中,恶意欠薪属于无视他人劳动成果、无视国家法律的行为,必须受到处罚;而恶意讨薪,矫枉过正,扰乱公共秩序、危害社会稳定,甚至有的使用跳楼、爬塔吊等极端手段讨薪还会威胁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此,市城乡建设委加大了处罚力度,对不负责任、不想办法和措施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导致农民工群体上访的施工企业,采取零容忍、出重拳的态度,依法给予通报批评、记入建筑业企业诚信档案、限制招投标等处罚,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企业资质;对涉案项目经理给予通报批评、暂停执业资格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属于外来施工企业的,一律清出济南建筑市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失联的相关责任人和拒不配合工程结算、有支付能力但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以及以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套取工程款或进行敲诈勒索、煽动上访制造事端的企业负责人和自然承包人,切实加大行政司法联动力度,从快、从严、依法处置,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