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

  记者:农民工遭遇欠薪难题,应如何维权?

  田庄:在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已到约定支付时间但未能取得约定工资情况下,农民工应先与项目部及用工单位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或不予解决的,可向工程所在地城乡建设部门清欠机构投诉。投诉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证明材料;

  3、与用工单位进行工资结算的书面依据(注明应支付工资的项目名称、数额、支付时间、支付单位等,并得到用工方的认可);

  4、与项目部、施工单位协调解决的凭据等。

  欠薪事件投诉实行实名制,投诉时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和依据。农民工朋友应当就地有序逐级投诉,集体性投诉的,应选派5名以下代表进行投诉。属于建筑行业农民工投诉的,向城乡建设部门清欠机构投诉;属于交通、水利、园林、市政等其他行业的,向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投诉。旧村(居)改造项目、新农村建设项目发生工资拖欠问题,农民工朋友应到工程所在地县、区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另外,被拖欠的工资经清欠机构调处解决的,农民工朋友应凭本人身份证领取,不可以找班组长或者工友代领。

  解决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涉及广大农民工最直接、最根本利益,涉及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谐稳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市城乡建设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改革的精神、法制的理念,强力推进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坚决维护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能够及时足额拿到辛苦所得,高高兴兴返乡过年。

  青岛农民工工资小年前必须发完 讨薪热线公布

  春节临近,又到了农民工工资支付高峰期。16日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委获悉,山东青岛市已启动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各建筑企业须在2014年1月23日(农历腊月廿三)之前将工资支付完毕并安排所有农民工返乡,与此同时市城乡建设委发布维权提示,公布投诉电话为建筑业农民工讨薪。

  小年前工资全部付清

  “每年临近春节,建筑农民工返乡心切,再加上冬季施工难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我们要求各建筑业企业今年提前做好农民工返乡工作。”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原则上,各建筑业企业必须在农历小年之前,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完毕,并安排所有农民工顺利返乡过节,相关单位必须详细报告工程项目用工、工资发放、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情况等,并制定农民工返乡安排计划。施工总承包企业因转包、违法分包、使用“包工头”等原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并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房屋、有价证券、承兑汇票等其他无法及时兑现的方式支付农民工工资款项。因建设(开发)单位招用无资质队伍、肢解发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开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公布热线助力讨薪

  青岛市建管局还公布了11部投诉受理电话,要求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完善本辖区的举报投诉处理网络。从现在开始到春节前,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业企业要落实专人值班,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处理各类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对于收到的举报投诉案件,及时、妥善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反馈。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昨日发布维权提示,建筑业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需投诉,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到务工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务工所在地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可直接到青岛市城乡建设委人民来访接访中心(地址:宁国四路)进行投诉,也可拨打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电话85065008投诉。

  务工所在地为其他区市的建筑工人工资拖欠问题可拨打以下电话投诉:

  崂山区:88996213;城阳区:87868155;即墨市:86530315;胶州市:82289200;平度市:87362769;莱西市:88405019;高新区:66966985;黄岛区:86151006;开发区:86896352;保税区:86767680;出口加工区:87923528。(完)

  聊城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

  □杨秀萍 和永丽 报道

  本报聊城讯 年终岁尾,伴随着春节的临近,农民工讨薪再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日,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工商局、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等8部门,联合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

  与往年相比,本年度检查进一步加大了执法力度。各级各部门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特别是建筑、交通、水利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实施了重点检查。

  与此同时,聊城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组还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妥善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对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恶性事件发生。

  聊城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孙力介绍,为全面确保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和谐,检查组将对违法案件坚决予以查处。尤其是对重大违法案件,将采取处理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媒体曝光、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公安部门追逃等手段予以查处,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工资按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