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领取“扶贫羊”。资料图

  少则几百元低保款,多则几万元扶贫资金,扶贫领域的腐败虽然多以小微为主,但对身处困境、亟待脱贫的人来说,这却是大钱。

  当下,扶贫工作已步入攻坚阶段,扶贫领域的微腐败也日益受到重视,查处也愈发严厉。

  村干部亲属住着好房,还领危房改造补助

  “种小麦有补贴,买农机有补贴,甚至没钱修房子,国家也给补助,现在国家的惠农扶贫政策越来越好了,农民确实得到了不少实惠。”济南市济阳县某村村民张勤(化名)说,好政策多了,也容易出现漏洞。他们村就曾出现过一件奇事,村支书的老母亲住着好房子,还拿着危房补助。

  2014年,该村根据济阳县小城镇和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对本村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村民进行上报,村民李某家的房子很破,符合危房改造的条件,但李某不要政府的补助,也不愿意改造自己的房子。

  村支书张某某从中看到了捞钱的门路,他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伪造申报材料,将其母亲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房子,以李某的名义进行申报改造,套取国家危房补助资金1.6万元。贪图小利的张某某遭村民举报后被法院判刑。

  近年来张勤所讲的奇事早已屡见不鲜,危房改造多次出现在各地纪委的案例通报中。2012年至2014年,聊城市东昌府区斗虎屯镇建委原主任张法全在负责实施危房改造工程中,与该镇镇政府党政办公室科员李立民、司法所所长谭瑞道、畜牧站站长谭瑞爽、副镇长盖中锋合谋,采取伪造危房改造申报材料的手段,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贴资金15.74万元。此外,张法全还贪污国家危房改造补贴资金1.34万元,收受贿赂1.8万元,为他人在申请危房改造补贴资金方面提供帮助。

  嫌自己工资低,就私分小麦补贴款

  危房改造补贴资金只是各级政府惠农、扶贫资金中的一小部分,惠农、扶贫领域的微腐败更是五花八门。省纪委今年曾通报过一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大到专项扶贫资金,小到一只扶贫羊。菏泽市定陶区冉堌镇朱楼村“两委”负责人朱爱东、朱庆西、张景胜、朱吉国套取私分扶贫专项资金、违规向非贫困户发放扶贫羊,朱庆西、张景胜因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朱爱东、朱吉国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今年中纪委六次全会提出,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省纪委在七次全会中也强调,坚决查处在扶贫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村干部无疑是打通扶贫最后一公里的关键角色,也是扶贫工作的神经末梢,近年来,频发的村干部贪污挪用惠农、扶贫款案件值得重视。

  济阳县一个村的村干部就曾被“一锅端”。2008年,时任崔寨镇兰家村村支部书记的曹某甲、兰家村村委某副主任的曹某乙和兰家村文书的曹某丙在统计、上报小麦补贴亩数时,认为三人为村里干事较多,但工资较低,遂商议决定以后每年扣村里每人0.1亩的小麦补贴款作为对三人工作的补偿,为此三人分别提供了亲属的名单及补贴账户。2013年、2014年,三人又将该村19亩承包地的小麦补贴款予以私分。自2009年至2014年,三人在发放小麦补贴款的过程中,采用虚报冒领的方式,骗取国家拨付的小麦补贴款共计4万多元。

  扶贫干部下乡,租车要先报路线

  扶贫领域腐败,未必是直接贪污、挪用扶贫资金,在个别干部看来,任职重要扶贫岗位,本身就是一棵摇钱树。在这方面,济宁市农委扶贫开发科科长夏洪华颇有些“心得”,2007年至2014年,他将用于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的扶贫资金当成照顾关系、借机渔利的工具,先后受贿22次,共计64万余元。

  今年3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与省扶贫办也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今年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已立查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23件254人,追回惠农资金1.8亿余元。

  随着监管和查处力度的不断加大,改变也在悄然发生。“扶贫资金审查非常严格,我们在使用时,都要征求村民的意见。”我省南部一包村干部说,为了让村里的贫困户脱贫,村里争取了一个旅游项目,通过流转土地,让贫困户增收。

  “按照每户人头数算一年的流转费用,并签订协议。”协议生效后,有的村民家里老人去世了,有的娶进了媳妇或者添了孩子,人口数量发生的变化,土地流转费用的分配也成了问题。“我们就邀请村民们和项目负责人一起商量,按照原先的协议以及现在的情况重新拟定。”该包村干部说,“开了好几次会了,不断征求双方的意见。”

  扶贫领域使用的每一分钱,都要走流程层层审查。一县扶贫办相关人士说,公车取消后,去调研一天要跑好几个地方,为提高效率,就得租车。“要写好路线、人员、时间、地点,必须列举清楚,然后找分管领导和一把手签字,才能租车。”

  预防扶贫领域腐败,重在阳光公开

  “今年对于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惩治,可以说是近几年来力度最大。”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说,一个原因是扶贫工作是“十三五”规划中重要任务,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严查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是扶贫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

  “作为微腐败的一种形式,扶贫领域的腐败之前就有,比如基层干部截留、挪用补偿款等,目前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扶贫领域涉及的干部级别低,影响大,所以对这部分干部的查处,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工作之一。”庄德水说。

  庄德水表示,预防扶贫领域的腐败,关键在于公开。“以前对基层干部尤其是村干部的监督相对薄弱,导致在扶贫资金的使用方面监管不严,存在多头治水的情况,同时有些区域监管不到,存在漏洞,导致信息不对称,给扶贫领域的腐败开了口子。”

  庄德水建议,首先把村干部纳入管理体制统一管理,其次应该保证扶贫工作的公开透明。“这项工作目前正在做,比如把贫困户的名单、家庭情况以及资助情况公示,让村民一目了然,接受监督的同时,打通了信息的传递渠道。”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陈玮 宋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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