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15时许,山东曹县7岁男孩李建运因车祸不幸去世,其父母含泪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签字,将孩子肾脏、肝脏器官无偿捐献。随后,器官摘除捐赠手术在省千佛山医院成功进行,小建运所捐器官可挽救3人生命。

  1月21日19时许,李志其在骑车载儿子小建运回家的路上,遭遇严重车祸。小建运却因脑部受重创,辗转多家医院均被宣告脑死亡。

  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家人最终决定捐献孩子的肾脏、肝脏器官,帮助更多的人。“孩子的器官能够挽救别人的生命,就等于他还活着。”小建运的母亲霍芹含泪低头说道。

  “为保证器官分配的公平公正,公民逝世后捐献的器官均通过‘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来实现自动分配。”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协调员杨广宁介绍说,根据系统分配结果,小建运的肾脏被分配给省内2位病人,肝脏则运往上海,由当地医院为一位病人实施肝脏移植手术。手术均在24小时内完成,帮助受赠者重获新生。

  “我省2014年实现器官捐献113例,捐献形势见好。”杨广宁告诉记者,我省作为全国人体器官捐献首批试点省之一,于2010年3月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2010—2013年,4年共实现器官捐献72例,2014年的捐献数量超过了往年总量。”

  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每年约有30万患者急需器官移植,但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为1万余例,器官移植供体缺口非常大。且在现有的器官捐献手术中,七成为亲属移植。而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成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