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捕高某某现场抓捕高某某现场
高某某指认现场高某某指认现场

  新华网山东频道1月16日电(徐家伟 王金亭) 1月15日,经过近三年的连续奋战,山东省莒南县警方成功抓获“2012.7.25”抢劫强奸杀人案逃犯高某某。

      2012年7月25日晚,在莒南县城一火锅店打工的孙某(女,51岁)下班途中遭人抢劫、强奸并杀害。案件发生后,莒南警方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侦查、走访工作,并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是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富民居的高某某,但此时的高某某已离家外逃,莒南警方遂将高某某列为网上逃犯进行追缉,由于其反侦查能力强,给侦查破案带来很大难度,一直未被抓获。

      近三年来,莒南警方将命案逃犯高某某作为重点清网对象,多次召开会议部署研究抓捕工作,刑侦大队专案民警转战新疆、内蒙古、苏州、日照、临沂等地,行程两万余公里,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期间,莒南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刑侦大队长尹相高先后两次率专案组人员赴内蒙古开展追捕工作。2015年1月,专案组获得高某某已潜逃至日照的关键信息,刑侦大队教导员孙建新立即带领专案组赶赴日照进行抓捕,在东港区一菜市场内将犯罪嫌疑人高某某成功抓获。

      到案后,高某某负隅顽抗,拒不交代其犯罪事实。莒南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长刘星在党委委员、副局长聂霄飞陪同下,亲临办案中心指导案件审讯侦破工作。在充分了解案件调查情况及有关证据后,经过连续攻坚,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对其酒后实施抢劫、强奸、杀人并掩埋尸体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高某某已被莒南警方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