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订婚两年却不知未婚妻早已“劈腿”,在其浑然不知的情况下,未婚妻竟悄悄生下了别人的孩子。认为遭到欺骗的男子解除了婚约后,又怒上法庭追索赠与女方的彩礼。
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某村村民阿超,2010年经人介绍与外村女子阿粉相识相恋,2011年初按农村习俗订立婚约。2012夏天,阿粉并没有提出退亲,竟然偷偷地怀上了别人的孩子,并于2013年4月生下一男孩。得知此事的阿超怒气冲冲地和未婚妻解除了婚约。
阿超称从两人相识相恋以来,包括订婚送彩礼,平时赠送礼品、购买衣物等,他为女方和女方家人花费44400元。感到上当受骗的阿超认为,阿粉借缔结婚姻为由索取财物,欺骗了他的感情。2013年12月,阿超将阿粉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其彩礼折款44400并承担诉讼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定亲时双方按照习俗给付对方的大额金钱及财物应予返还。婚约关系存续期间,原、被告为增进彼此感情而相互给予对方或对方亲属的衣服、压岁钱、烟酒副食应视为赠予,可不予返还。近日,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依法判决女方在互赠彩礼相折抵后限期返还退亲男子彩礼款6900元。(闻锐 崔洪英)来源:琅琊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