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3月30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公布了2014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我省38个县(市、区)榜上有名。至此,我省有59个县(市、区)达到了国家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要求。

  根据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及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教督[2012]3号),全国有26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在2013年至2014年8月底前对491个县(市、区)进行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并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申请国家进行认定。经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材料审核和现场督导评估,其中464个县(市、区)基本达到国家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要求,山东38个县(市、区)入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