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进一步询问女子情况,她说自己有一双儿女。“儿子19岁了,在浙江工作;女儿18岁,在老家上学。”女子称,老家也有兄弟姐妹,但她觉得无聊,所以才外出打工。记者试图要女子丈夫或家人的电话,但她称从不使用手机。记者表示想陪同女子去工地找其丈夫,女子有些不悦,“你找人家干啥,我的事不用麻烦你。”女子还说会在年前离开济南。“你没带有效证件,怎么买票呢?”见记者有疑问,女子笑称:“我们老板给每个人都配了台私家车,我不用买票,开车回去。”记者再三表示,可以向其提供帮助,但女子一口回绝。“我这样很好,不需要帮助,你去忙吧,别操心了。”她说。当记者转身下楼时,她还提醒记者注意安全。

  随后,记者来到大观园派出所反映女子情况。值班民警称,他们至少出警了五六次。“她之前在经五路80号5楼住过一段时间,最近才挪到64号。”民警称,女子老家在临沂,她自称没带身份证,根据她提供的信息,并未查询到任何线索。“虽然她占用公共道路,对居民生活也产生了影响,但这并不犯法,我们无法采取强制措施。”该民警称,女子知道外出洗漱、吃饭、如厕,还知道清理自己扔掉的垃圾。“虽然她言语异常,但这样看来,似乎她又和精神病人不太一样。”救助站不得对流浪人员强行实施救助

  随后,记者又将此事反映给济南市救助站。一张姓工作人员表示,对流浪人员需坚持自愿救助原则,不得强行实施救助。“一到冬天,我们救助站工作人员基本上24小时随时待命。每天上午,我们都会开展巡回救助,同时派人到车站、涵洞等流浪人员密集地区进行救助。”该工作人员称,根据精神卫生法规定,有危害自身和危害他人行为或可能的流浪人员,可以强制送医,但记者所说的女子并不符合这一条件。“我们会尽快派人过去了解情况,如果女子确实不愿来救助站,我们也会为她提供饮食、棉衣、棉被等御寒用品。”该工作人员称。

  对此,山东大学社会学一专家表示,公安、城管等部门受职能所限,并不能有效辅助救助站工作。“政府相关部门若成立一个综合协调的救助部门,建立长期有效的合作联动机制,将大大有利于救助站开展工作。”她说。 (记者王倩) 原标题:女子蜗居居民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