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4日,九台区沐石河镇常家村发生了一件离奇的命案。赵振春61岁的父亲本是到邻居家吃杀猪菜,一去不回,被同村的刘某殴打致死,遇害后还被说成是强奸未遂。直至案情重新侦查后,才真相大白。今年12月22日,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案件经过
吃杀猪菜时发生口角
赵振春的父亲赵某是九台区沐石河镇常家村的农民。2013年12月24日下午,他被邻居邀请去吃杀猪菜,同村的刘某也被邀请。在席间,刘某和赵某发生口角,赵某提前离了席。
16时许,赵某来到了村里唯一的小卖铺,刘某随后也来到此处,双方再次发生口角,当时屋内还有不少村民。
刘某捡来了烧火棍,对赵某殴打了十几分钟,此时赵某面有血迹,蜷缩成一团,神志不清。
赵振春说,打人用的烧火棍是铁头的,上面还有两个铁叉,因为害怕,当时屋里的人都没敢拉架。
当天,赵某38岁的儿子赵振春还在成都打工。据他回忆,两家的不愉快源于多年前的土地边界纠纷,“当时刘某的家人把我母亲打了,闹到了法院,判了对方赔偿医药费5000元,所以对方一直耿耿于怀,见到我们家的人说话总是带有怨气。”
被害人被诬陷强奸未遂
18时许,受伤严重的赵某出现在了刘某家中,他仰面躺在地上。
当晚,刘某的母亲通知了村主任刘某某赶紧到家里来一趟。刘某某到现场看到,赵某脸上和手上都有血迹。刘某某只对赵某说,“整出这事儿多砢碜!”原来,刘某一家告诉村主任刘某某,赵某进屋想强奸其母亲。
“我当时从成都回来,听说这件事,首先是不信,这不可能,我爸在村里虽然得罪过人,但不会一时冲动干这事儿。”赵振春说,当时,村主任报了警,警察也来了现场。
受伤的赵某随即被送往医院,当日22时许,赵某伤势过重死亡。
由于刘某一家的“报案”,警方的侦查方向被误导了三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