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除了首批3户企业,其他省属企业的国资划转工作也正按部就班地进行。我省将根据省属企业改制情况,分步办理划转手续。对已按照《公司法》设立的省属企业,依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和实收资本状况,办理划转手续;对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设立的全民所有制省属企业,加快推进其完成公司制改建,并及时办理国有资本划转手续。改制工作力争2016年年底前完成。

  完成划转的企业将研制修订企业公司章程,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修订其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办理国有资产产权和工商变更登记。

  省国资委主任张新文表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山东实际所采取的一项具有探索性、创新性的改革举措,对于充分体现国有资本全民所有、全民受益的理念,提高山东省社会保障能力,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资监管体制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