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提出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市委书记议事会,对干部人事、重要工作安排等重要事项进行沟通、酝酿、讨论、研究,议事但不决策。
通知提出,全市性会议活动确需市委常委集体出席或市几套班子主要领导出席的,要按程序、时限报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审核。未经批准,市领导不出席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企事业单位承办和举行的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此外,济南将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活动。城区范围内工作交流原则上不安排用餐。
根据通知,今后济南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市委书记议事会,主要对干部人事、重要工作安排等重要事项进行沟通、酝酿、讨论、研究,交流通报情况、协调工作安排,议事但不决策,议事会由市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市委书记、副书记出席,市委秘书长除涉及干部人事事项外出席,其他常委在议题涉及分管工作时出席,必要时有关方面负责人列席。
不仅如此,济南还将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市委专题会议,就重大专项工作听取汇报、协调问题、推动落实,专题会一般由市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可安排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立即向市委报告,并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记者赵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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