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移交案件线索56件

  ◆2011年以来离任的222名(次)省管领导干部经责审计明年全覆盖

  记者从今天(12月23日)召开的第三批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上获悉,山东省目前已完成两批138名(次)省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移送司法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主管部门案件线索56件,随后的两批次审计完成后,将实现2011年以来离任的222名(次)省管领导干部全部审计一遍。

  今年7月,山东省委、省政府为整改落实中央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作出了对2011年以来离任的222名(次)省管领导干部集中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重大部署。“省审计厅自今年8月开始分四批展开审计。”山东省审计厅厅长马青山说,审计具体范围为2011年4月至2014年7月离任的222名(次)省管领导干部。

  对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干部,重点关注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性债务、土地管理、资源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等情况,着力解决制约和阻碍地方科学发展的问题。

  对省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重点关注执行中央和省有关经济政策,履行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资金分配、资源管理、行业监管职责等情况,着力解决审慎用权、依法行政问题。

  对省属高校领导干部,重点关注执行学生资助政策和收费法规、科研和教学经费管理使用、负债管理等情况,着力解决维护学生和家长利益,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问题。

  对省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重点关注重大经营和投资决策、招标采购、自主创新和内部管理等情况,着力解决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等问题。

  据马青山介绍,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任职时间较长的,重点审计后2年,重大问题追溯到相关年度,重要事项延伸至审计日。对省管企业领导人员的审计,把企业总部、兼任法定代表人的子公司、其他与重大经济事项有关联的企业作为审计重点。

  据了解,前两批已审计138名(次)省管领导干部,第三批安排53人(次),涉及26个县(市、区)、15个省直部门单位、6所省属高校、2户省管国有企业。“第三批审计项目力争春节前完成现场实施阶段,明年还将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继续开展第四批次审计,届时将实现对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全覆盖。”马青山说。

  “审计机关移送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有指向具体,可查性强的特点。”山东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司家军表示,“纪检监察机关将对审计发现的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线索及时进行重点调查核实,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做到发现的问题不调查清楚不放过,调查清楚不处理不放过,处理了不整改不放过。”(赵小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