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下午4点50分,记者从济南市环保局获悉,暂停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根据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响应的通知》,我市于12月29日2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于12月30日20时采取包括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等措施的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经气象部门与环保部门最新会商,由于天气形势发生了一定变化,12月31日至2017年1月1日,虽然空气扩散条件转差,31日仍以中度污染为主,预计1月1日空气质量以中度至重度为主,达不到严重污染的程度。为保障市民节假日出行,经市政府批准,暂停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其它应急响应措施继续执行。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玉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