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利益受损不再无人问津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阻挠,办案力量和专业人才缺乏等因素,公益诉讼案件往往存在立案难、取证难、诉讼周期长等问题,导致很多案件最后不了了之。再加上许多老百姓对于违法损害公共利益或者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往往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考虑,无人问津,更不会提起诉讼。
“这就导致遭受损害的公共利益得不到充分、有效的维护,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也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化解。”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说。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应松年认为,试点的开展,标志着行政公益诉讼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是行政诉讼和行政法治建设中的大事。(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