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为先,针对贪腐和作风不正等乱象

  新规:

  业界声誉好,群众威信高,正职领导人员应当具有驾驭全局的能力……新规在第二条即划定了适用范围,即省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以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省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解读:在上述事业单位,到底应该选怎样的人当领导,这是新规重点“回答”的第一个问题。新规对此专章论述,重点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两方面予以明确。

  新规对事业单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作出要求,要“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要综合分析人选的考察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全面历史辩证地作出评价,既重管理能力、专业水平和工作实绩,更重政治品质、道德品行,防止简单以票或者以分取人。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更需专业性,但是,领导的选拔任用应该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看来,新规强调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德”,也是针对近年来发生在事业单位中的贪腐、作风不正等乱象,从根源进行把关。

  加大聘任制力度,祛除行政化官僚化色彩

  新规

  规定明确:“可以采取组织选拔、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方式进行,也可以探索委托相关机构遴选等方式进行。”区别不同情况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对行政领导人员,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

  解读:在竹立家看来,新规中对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的诸多细致要求,特别是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以及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都旨在通过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