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构建一体化社保体系过程中,山东多项改革举措走在全国前列。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到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再到率先启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碎片化的社保体系,正转变为一体化的“网络”,在为民生托底的同时,也让深化改革有了更多的底气。
养老保险改革:告别养老“双轨”制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启动后,我们每天接待大量来电、来访,最多时负责人员一天能接几十个电话。”4月9日,省住建厅人事处处长徐启峰告诉记者。当天,人事处工作人员正忙着对在编人员的信息进行核对。
“改革前单位和个人都不用缴费,退休后根据退休年龄节点的行政级别、工资待遇和工作年限等确定退休后每月的养老金。”省住建厅一位在职人员说,虽然离退休时间尚早,但是作为一名过渡期的“中人”,退休后的待遇变化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在省社保局,也是一番忙碌的景象。
省社保局前期先后8次对制度改革后的新老办法计发待遇水平、新办法覆盖率等指标进行100多万人次的测算分析,获得了大量有效数据;同时专门抽调人员组成3个信息采集审核工作组。截至目前,80%以上的驻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已完成信息采集申报工作,为下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入实质性运转奠定了数据基础。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呈现碎片化状态,2013年7月30日省政府出台意见,建立了统一城乡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待遇实现同步发放、同步增长。
2015年2月15日,省政府出台《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我省成为国务院相关决定发布后,首个启动改革的省份。《意见》规定,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代缴。
在构建社保一体化的过程中,最难的是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二者之间的并轨,我省在全国率先迈出步伐。
“从2014年10月1日起,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实行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和政策,告别‘双轨制’。”省人社厅职工养老保险处处长张百顺介绍,《意见》主要在四个方面进行了改革:改革了基本制度模式,从原来的单位保障方式改为社会保险方式;改革了退休养老待遇确定机制;改革了待遇调整机制,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调整统筹考虑;改革了养老保障的体系结构,由单一的退休费改为基本养老金加补充保险的多层次结构。
医疗保险改革:全省统一 城乡一体
“这已经是我第12次住院了。”4月7日,在高密市东北乡文化发展区牟家园村,村民张本勇将最近一次去省肿瘤医院住院的病历拿给记者看,“直到现在,医疗费用快花了35万元,幸亏新医保报销了接近20万元,尽管家里日子也紧巴巴的,但是能维持我的医疗费用,也让我有了活下去的信心。”
“对像张本勇这样的病人来说,如果按原新农合的标准,要比现在少报销近10万元。医保破除城乡差别,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后,尤其对农民而言,报销比例提升了,而且可报销的药品目录也拓宽了。”高密市社保中心居民医保科科长魏志说,除此之外,新制度简化了经办流程。以张本勇为例,他到省肿瘤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出院时直接结算报销,只拿个人负担部分,避免了以前先全额垫付、再回参保地经办机构报销的繁琐程序。
2014年1月1日起,我省开始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制度进行整合,建立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整合后,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平均支付比例不低于70%,门诊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50%。
省里还对城乡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进行了整合,原农村居民用药范围由1100多种扩大到2400多种,从根本上消除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差异。去年9月份,各市已按照新的政策组织居民参保,截至2014年底,参保人数达到7183万人。
在此基础上,山东在全国率先开展城乡一体、全省统筹的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从2014年起,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住院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承担的合规费用可进行二次补偿。2015年全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调整为1.2万元,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人最高可报销30万元,比去年提高10万元。
“统一的居民医保政策,打破城乡户籍限制,缴费和待遇标准分档,参保人员可自愿选择,消除了制度障碍,更好适应人员流动需要,均衡了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消除了城乡待遇差别,公平性大大增强。”省人社厅居民医疗保险处处长丛勤滋说。
实施整合后,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由一个部门负责,避免了各自为政、政策“撞车”的问题,有效降低了公共管理成本,提高了行政效能。
社保卡“一卡通行”:6大功能102项应用
“以前在省立医院看病要办一张就诊卡,要是去其他医院,还得再办一张,医院之间互不通用,现在好了,一张社保卡‘一卡通行’。”4月14日,省立医院门诊二层挂号窗口前,在将自己的社会保障卡信息绑定后,济南市民李丽芳不无感慨说。
据了解,2014年7月,我省省直定点医院试点推行统一使用社保卡作为就诊卡的就医模式。目前,省直定点三级医院已基本实现社保卡替代就诊卡,截至去年11月份,青岛、潍坊、日照等也实现了社保卡替代就诊卡就医。
据省立医院医保处主任孙桂芳介绍,医院自12月1日起调试社保卡,经一次性信息绑定后,即可作为唯一“就诊卡”到所有诊室就诊;已持有医院就诊卡的患者,卡片上的余额可提取后销卡,或直接转入社保卡虚拟账户。
记者从省社厅了解到,目前社保卡在全省已发卡4472万,预计今年底将达到约5800万。按照规划,未来的社保卡将可实现102项应用,人们拿着社保卡就可以实现电子凭证、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等六大方面的功能应用。
“以前一个参保人手里可能有医保卡、养老金存折、就失业登记证等多个卡证,而今后参保人持一张社保卡就能够办理几乎所有的人社业务。”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主任崔京建表示,未来一张社保卡可以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还可以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等。
据悉,目前我省潍坊、青岛实现了应用社保卡查询公积金余额和缴纳情况;威海通过社保卡发放低保待遇;青岛通过社保卡办理民政救助一站式结算业务等。(□统稿 张春晓 采写 张春晓 宋昊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