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非法盗采煤炭资源发生透水事故致10名矿工身亡,并指示他人转移、藏匿遇难者尸体,山东省章丘市埠东粘土矿矿长杨有建日前被法院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非法采矿罪等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万元;其他3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3年5月23日,位于济南市东部的章丘市埠东粘土矿发生透水伤亡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1人失踪。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杨有建指使他人转移遇难者遗体,封闭挖煤的巷道隐瞒事故。

  经济南市历城区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7月,被告人杨有建等18人共同出资180万元购得埠东粘土矿的经营权,杨有建任矿长兼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地下开采耐火粘土。但杨有建在未办理地下煤炭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安排矿工以开采粘土的名义违法盗采埠东粘土矿区的地下煤炭。

  在盗采煤炭过程中,杨有建负责生产经营,贾某某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孟某某和李某某各带一班工人开采煤炭。自2010年底至事故发生之日,埠东粘土矿共盗采煤炭总量约3.7万吨,非法所得2000余万元。

  历城区法院经过三次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有建犯非法采矿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不报安全事故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万元;贾某某、孟某某、李某某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记者周科)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