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团购非法一日游产品追踪报道
一日游市场久治久乱 相关部门重视不够
本报记者 鄢光哲
本报4月28日报道京东网销售非法“一日游”产品之后,截至发稿时,这款由“青年旅行社”经营的长城一日游产品团购页面显示,“本团结束于2013-04-09,共68人购买,团购已成功”,而《京东团购超低价北京一日游亲历记》一文的作者是于4月18日在京东成功团购该产品的。这中间的时间差耐人寻味。
本报文章发表后,中青旅(14.14,0.08,0.57%)控股市场推广部总经理葛磊在其微博转发该文章时表示,中青旅早已向京东投诉,勿用“青年旅行社”混淆中青旅品脾,电商成长不易,旅游业里坚守诚信更不易,为非法一日游提供生存空间不仅是对消费者的伤害,也是对自身品牌和商业道德的伤害。”葛磊说,“也借此提个醒,来北京的朋友请千万不要相信任何假借‘中青旅’招牌随处散发的一日游小广告,也不要上百度[微博]搜索‘北京一日游’,因为几乎都是虚假信息,正是这种竞争环境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一日游市场乱相。”
一些非法旅行社,打着正规旅行社的旗号,在景点周边散发旅游广告招摇撞骗,在游览过程中严重存在宰客、甩客的不法行为。这是在北京一日游市场存在多年的顽疾,其宰客手法与背后的利益链条年年都被媒体完整曝光,但仍是多年整治难以根除,每年都会有游客被非法“一日游”坑害的投诉出现。
每年旅游旺季到来前,旅游管理部门都会联合公安、城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组织打击各类非法“一日游”行动,今年“五一”之前,北京市旅游委展开了对重点景区及周边一公里环境秩序综合整治,整治内容就包括依法治理景区门区周边无照游商尾随兜售、散发旅游小广告、占道乞讨、倒卖景区门票、售卖非法导游图,黑旅游车、黑导游活动,黑“一日游”站牌,私搭乱建,环境卫生差,路边招手揽客行为等。
往年的治理整顿还可以暂时驱散街头散发小广告的散兵游勇,抓到和处罚其中一些“黑车”、“黑导”、“黑点”、“黑店”,虽然并没有斩断这些“一日游”的非法利益链,执法行动一过,这些一日游大多又恢复常态,但整治工作总有震慑作用。而现在,在大型电子商务网站——京东网上公然销售的非法“一日游”产品,却出现了无人管理的状态。
国家旅游局已取消一日游购物环节
今年2月,为规范国内“一日游”市场秩序,国家旅游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在该示范文本中,取消了购物、另行付费项目以及自由活动等的行程安排,如果旅行社、导游或司机有此方面的安排,将需要对游客进行相应的赔偿。
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低价招徕、行程中加点、强迫购物、收取回扣等是“一日游”活动中存在较为普遍且严重影响旅游者利益的问题。结合“一日游”时间短、行程安排紧凑的特点,《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没有关于自由活动的规定,也不允许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项目或指定购物场所购物,如果景点本身含购物,旅行社需向旅游者明示。
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旅游者在其指定的购物场所购物或以参观等形式变相安排购物(合同中明示景点含购物场所的除外)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安排或强迫一次,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旅游者要求退货的,旅行社应自旅游者向其交付货物之日起三日内承担退货责任。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另行付费项目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另行付费项目价款。
此外,该示范文本还规定,如果旅行社擅自减少了旅游时间或者旅游景点的,除了要退还该部分费用外,还要赔偿游客总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
在示范文本的第一条中明确约定:“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安排具有合法有效资质的旅游车辆、驾驶员或导游员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旅行社违反合同包车游约定安排合车游的,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出发前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
“黑”一日游难除因政府决心不够
不难看出,上述约束和处罚条款只是针对合法旅游企业的,而目前严重扰乱“一日游”市场秩序的“黑社”、“黑车”、“黑导”和“黑驾”的违法违规行为,才是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旅游主管部门却都无权管理。 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副院长张凌云在此前接受本报记者对北京非法“一日游”为何难以根除的采访时认为,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是:“北京市政府的重视程度不够。市政府想要下决心治理,肯定能拿出有效的办法。现在只是依靠旅游主管部门来治理,而旅游主管部门管理范围和执法力度都非常有限,显然难以起到根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