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晓园
5月1日,醉驾入刑施行两周年。两年以来,我市的醉驾犯罪情况如何?呈现哪些特点?记者从市中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两年中,市中区人民法院共审结危险驾驶案件272件,272名被告人因犯危险驾驶罪全部被判处实刑。“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共识,醉驾入刑震慑明显,这是一个艰难而巨大的转变。
【案例回顾】
酒驾惹上牢狱之灾
“这么点酒,开车应该没问题吧?酒驾上路,应该不会遇到查车吧?”在盲目自信和侥幸心理作用下,酒后驾驶成了部分司机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
案件一 醉驾自投罗网
2011年6月,牛进酒后无证驾驶面包车与他人发生争执,随后牛进又驾驶面包车行驶至陡沟派出所报案。公安人员发现牛进有醉驾嫌疑,遂对其抽血检查。经鉴定,牛进静脉血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200.87mg/100ml。牛进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案件二 醉驾在路上睡着
李涛于2011年8月,酒后驾驶夏利轿车,行至万寿路路口附近时,将车辆停放于机动车道并在车内睡着。交警接报警至现场后,发现李涛有醉驾嫌疑,经鉴定,李涛静脉血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200mg/100ml。被告人李涛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案件三 二轮机动车醉驾
2012年4月,冯龙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机动车,与停放在路边的东风牌面包车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冯龙的静脉血中含有乙醇成分,含量为219mg/100ml。冯龙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记者调查】
新法催火代驾市场
记者在代驾市场采访中发现,多家汽车租赁公司、代驾公司2011年5月1日后迅速扩大业务范围,客户明显增多,几乎已到了应接不暇的程度。安择代驾公司经理孙小峰说,“醉驾入刑”实施以来,酒后代驾市场出现“井喷”局面。他的公司开展业务已经两年多了,从每月只接十几单业务,到现在一天就能接二三十单业务。
据悉,济南多家代驾公司的收费标准大部分按时间和距离挂钩收费,收费有60元、80元、100元、120元、150元、180元,甚至200元。代驾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正规代驾公司规定代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驾龄在5年以上,而且通常在提供服务之前,会与客户签订一份《酒后代驾协议》,内容主要包括代驾注意事项、事故责任认定细则等。
【困局对策】
醉驾入刑还有困局待解
4月26日,记者从市中区法院了解到,在审理危险驾驶案件中,法官也发现了一些问题。由于危险驾驶案件尚属于新类型案件,量刑标准不易把握,尤其是在实刑、缓刑的掌握上。交付执行难以操作,公检法司配合尚需进一步加强。
据了解,危险驾驶罪的刑罚是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因其不具备逮捕必要,因此在公安、检察阶段直至法院裁判结果生效之前,只能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目前公安侦查初期的刑事拘留时间较短,案件进入审判执行阶段就存在诸多难以控制的因素。例如,被告人以患病为由拒不到庭接受审判,裁判结果生效前逃离住所地,判处实刑交付看守所执行时生病等等。
针对案件特点,市中区法院提出适用的对策:一是加大对醉驾入刑的宣传力度,明确机动车辆类型范围。二是规范驾驶人员培训、考试制度,发证机关要严把办证、安全教育关。三是加强公检法司之间的沟通与配合,确保各环节运行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