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涉500余只珍贵保护鸟类 价值超2000万元
2014年2月27日,济宁市森林公安局组成专案组,对高吉星等人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立案侦查。办案民警先后奔赴江西、河北、内蒙古、上海、广东、江苏、广西、云南、青岛等地,调取了一百余个账户的交易信息,商请山东、广西、云南、青岛等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函十余份、证人证言二十余份,并由济宁、张家口、云南三地相关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三份,历时半年共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查明涉案小天鹅、灰鹤、白枕鹤、蓑羽鹤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500余只,另有大量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本案于2015年1月6日提起公诉。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5日审结此案,被告人高吉星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陈其超犯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胡同胜犯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胡海龙犯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至此,济宁市森林公安局历时两年终将“2.27”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一干嫌疑人绳之于法,这是该局成立以来破获的犯罪嫌疑人最多、获刑最重、涉案金额最大、涉及地域最广的野生动物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