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8月11日讯(记者 王文婷)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期,山东省安监局研究制定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11条工作措施,对发生责任死亡事故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对发生的较大事故全部进行挂牌督办,对典型的较大事故提级调查,对较大事故按时结案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今年以来,山东相继发生多起危化品和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安全形势严峻。特别是7月份日照石大科技石化公司发生了“7.16”着火爆炸事故,虽然没有人员死亡,但也造成了重大社会影响。为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分析事故原因,省安监局研究制定了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11条工作措施。

  一、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县攻坚工作。在2014年确定的30个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基础上,扩大到50个,实施重点县攻坚,制定攻坚工作方案,开展督导检查,在每个县进行一次事故警示教育。

  二、健全完善化工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新上化工建设项目安全准入条件,建立投资5000万元以下化工建设项目的劝阻机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步伐,落实退出转产鼓励政策措施。

  三、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关闭工作。综合运用城乡规划、安全许可、环境治理、产业政策等措施,加快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关闭进度。今年落实2500万元资金,搬迁、关闭145家。同时加大小化工企业的整顿关闭力度,提出3年目标任务,逐步压缩化工企业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