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讨债不成拘禁他人 “有理人”变成嫌疑人

  讨债不成变非法拘禁他人,结果钱没要到,还连累了朋友,更严重的是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湖北省枣阳市公安局琚湾派出所刑事拘留了两名非法拘禁他人的犯罪嫌疑人。

  10月15日21时许,琚湾派出所接到琚湾高速收费站的报警称,“一辆白色奥迪轿车通过琚湾收费站时,车后排一名男子突然向收费站工作人员大声呼救。”

  接到报警后,琚湾派出所民警一方面沿途追赶白色奥迪车,另一方面迅速联系高速巡警、襄阳市110指挥中心对该车进行拦截。奥迪车行至襄阳东收费站时,被赶来的襄阳市襄州区双沟派出所民警拦住,并将涉事男子和呼救男子带至双沟派出所后移交枣阳市琚湾派出所处置。

  经审讯了解到,今年6月,家住枣阳南城办事处的贾某因拖欠大量债务,便四处以各种方式借钱,他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襄阳做生意的朋友王某,并借了三万块钱。后来,王某多次电话联系贾某催促其还钱,贾某便将其微信等联系方式删除。

  对此,王某非常生气,于10月15日晚,王某再次电话联系贾某,约定到枣阳见面商量偿还欠款的事情。当晚,王某喝了酒便让其朋友郝某驾车,二人从襄阳到了枣阳火车站并与贾某见了面。以商量还款为由将贾某骗上了车后,王某便用手机导航让郝某将车开往襄阳双沟。

  郝某驾车行至琚湾高速收费站时,贾某企图下车并呼救,王某并对其进行人身控制,并从驾驶座位后拿出一根电警棍对贾某言语恐吓,并用手朝贾某的身上打了一下。车辆行至襄州区襄阳东收费站时,被警方拦停,王某、贾某相继下车,郝某驾车逃离现场。10月20日,枣阳市公安局琚湾镇派出所经过调查,在襄阳襄州区一宾馆内再次将驾车的郝某抓获。

  据受害人贾某称,他承认与王某之间的协议,并且也认为自己应当履行协议约定,但苦于没钱还债,自己只好采取“躲债”的方式,没想到引致对方非法拘禁自己。

  10月30日,王某、郝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