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财政收入“挤水分”:平阴济阳商河三区县分管领导被约谈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8年2月22日至5月22日,中央第七巡视组巡视山东,将济南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纳入巡视监督范围。7月13日,中央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

  10月31日,中共济南市委发布“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该通报特别指出,要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对该领域的问题,济南从严从实快速整改,并且责成平阴、济阳、商河三区县分管常委、副区县长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其进行约谈;责成三区县发展改革委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对三区县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截至目前,平阴、济阳、商河三区县已基本完成2017年全部投资项目的清理排查工作,共清理排查投资项目785个,涉及投资额441.9亿元。其中平阴、济阳、商河分别为389个、198个、198个,涉及投资额分别为170.1亿元、183.3亿元、88.5亿元。

  济南市认真梳理有关区县造成虚增财政收入的原因,明确统一各区县非税收入有关入库科目内容,坚决杜绝问题资金入库。截至7月底,全市非税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2.57亿元,下降15%,原来虚增收入中的非税收入“水分”已被全部挤出。

  在坚决纠正虚增财政收入前提下,济南市还严格制定并分解了相关区县的整改任务计划,在2018年内全部解决虚收问题。截至8月底,税收比重达到85%,在全省位居前列。

  为依法强化监督管理,济南市还出台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完善政绩考核指标,改进政绩考核办法,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同时,将财政收入质量及税收比重指标纳入市对区县的考核体系,建立起收入质量与转移支付挂钩机制,督促引导区县做实财政收入。

  此外,济南市还下发了《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管理的通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将做实财政收入等具体要求规范化、将督促区县财政杜绝虚增收入的具体措施制度化、将考核区县财政收入质量的方式方法程序化,从源头和制度上杜绝财政虚增收入行为。制定了《济南市税收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整合建立财税大数据平台,实现财税信息各级共享,及时发现和堵住税收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