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是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山东省政府工作所关注的重点。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省食安委全体会议安排,省食安委在12月份将派8个督查组对全省17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据悉,这也是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以来,首次组织开展对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督查工作。

  此次督查的目的是,通过督查的方式,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推动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落地实施;督促各级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动“食安山东”建设和示范创建,落实餐饮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提升各级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能力,努力建设食品安全放心省。

  督查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各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的情况;二是发挥食安委统一领导作用,加强食安办建设,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情况;三是严防严管严控风险,保障从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的情况;四是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情况;五是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动“食安山东”建设,落实餐饮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情况;六是2016年度考核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等。

  督查的步骤分为各市自查、实地检查和督查后整改。在实地检查阶段,各市抽2个县(市、区)和不少于4个涵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和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畜禽屠宰等各个业态的企业。

  此次督查特点,一是部分被抽查的县和一部分企业是由省食安办事先确定、密封并严格保密,待督查组抵达被督查市后现场启封宣布。二是督查期间,各督查组公开监督电话,接收群众来电、来函,收集群众反映的当地食品安全和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三是各督查组给各市政府的反馈主要内容,将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

  此次督查共分8个督查组,每组5-6人,负责2-3个市的督查工作。其中,组长由省食安委成员单位领导同志担任,组员由各单位选派精干力量组成。督查期间,新闻媒体将全程参与报道和监督。

  实地督查工作将在12月中旬完成。督查情况报告省食安委,并视情况报送省考核办或省委组织部,有关情况将纳入对各市2017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