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烟台,有很多固定的摆摊市场和街边。但是摊位有限而且还要收费,很多烟台的流动摊贩很难拿到摊位,拉菜到市里卖又要东躲西藏也害怕罚款。

  不过,你们的好日子马上来了!近日,国家出台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明确规定:

  允许农民在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指定地点销售农副产品或者其他日常用品,从10月1日开始,农民朋友在划设的区域内进行农副产品销售的,无证无照经营,任何人也不得进行非法干扰。也就是说摆摊合法了,同时意味着实行了14年之久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将退出历史舞台。

  同时!新《办法》里也有约束城管执法方法的:“法律、行政法规对其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适当减轻法律责任,不再予以没收工具,并降低罚款数额。”

  这些情况不算无证无照经营!

不能禁止摆摊销售!不能禁止摆摊销售!

  在这个政策实行以后将给农民和市民都带来比较大的好处。农民能够提高自己的收入,解决农产品滞销问题。市民也能购买到既新鲜又便宜的水果和蔬菜。既方便了农民又方便了市民,我们应该多多支持与鼓励。

  农民朋友在划设的区域内进行农副产品销售的,无证无照经营,任何人也不得进行非法干扰。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同时政策的出台也可以改善农民与城管的关系,毕竟以前由于城管执法队伍个别人员法治观念差,由此造成的社会影响比较恶劣。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摆摊一定要学习并遵守交通法规,保障安全。

  可以进城摆摊是农民的福音,但高兴之余以上几点也要注意,决不能把《办法》当成了可不遵章守纪的保护伞,我行我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