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保部通报今年秋冬季天气形势不容乐观,为保证大气环境,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1+6”配套方案。方案提出了今年秋冬PM2.5浓度下降的明确目标。山东7城今冬PM2.5平均浓度要同比下降10%—18%,目标完不成将面临问责。

  刚进9月的一场污染天气过程,勾起了人们对秋冬季雾霾的担忧。环保部3日发布消息,经有关专家初步分析研判,今年秋冬季天气形势不容乐观,重污染天气过程相对提前。相关专家介绍,北京8月31日以来的污染形成过程和2015年、2016年9月中旬的污染过程相似,预示着与往年相比,今年重污染天气过程相对提前。

  2017年是《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目标的收官之年,近年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整体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不过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特别是2016年秋冬季以来,区域先后多次发生重污染天气过程,大幅抵消了前期改善成果。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上半年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增长5.4%,是2013年以来首次出现不降反升的情况,太原、石家庄等城市甚至上升30%以上。

  为保证秋冬季节的大气环境,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1+6”配套方案。

  方案提出了今年秋冬PM2.5浓度下降的明确目标。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钢铁有色水泥行业全面限产停产,采暖季唐山等城市钢铁限产50%,电解铝和氧化铝企业限产30%以上,水泥建材全部停产。

  4日,济南市印发了《济南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方案》。作为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具体落实,济南在实施意见中提出若干具体工作要求。除济南外,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在《攻坚方案》中得以明确。

  据了解,8月底,环保部同时公布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根据《规定》,问责的重点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县(区)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地市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党政领导干部。

  如果2017年四季度和2018年一季度,大气环境质量(以 PM2.5平均浓度作为评价指标)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在“2+26”城市中排名后三位,且未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确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将面临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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