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4日10时,济南智远派出所接到警情称:在辖区某小区一小儿推拿店内,有一男婴被人放在这里,店老板不知如何是好,向公安机关求助。我民警立即到达现场。

  经现场了解,孩子父亲毕某群,原系该店学员,与该店店主殷某果,因5000元经济问题,发生纠纷,多次交涉未果,一刘姓女子8月14日上午再次来到该店内交涉,自称是毕某群之妻,未果后,该刘姓女子便将其子放于殷某果的小儿推拿店内,自己离开,离开后该刘姓女子又打电话,告知殷某果,让殷某果将钱打入其银行卡内,声称只要打上钱,该刘姓女子就来将孩子抱走。

  了解情况后,我民警将殷某果及男婴带至派出所内,帮助联系男婴父母。通过殷某果提供的毕某群的身份信息,我们查到,该毕与其妻及该毕父母的户籍信息均在历城区某村。民警立即与殷某果及殷某果的家人驱车赶往该地址了解情况。经实地了解情况,我们发现该地址现早已不存在,毕某群一家人,多年前早已举家迁至济南,现地址不详。

  同时,派出所内民警电话联系该刘姓女子,该刘姓女子声称,什么也不谈,只要将钱汇入其提供的银行账号,该刘姓女子就来将孩子抱走。我民警通过给殷某果作工作,殷某果同意答应刘姓女子的要求,但必须与刘姓女子及毕某群见面,于是我民警再次联系该刘姓女子,但该刘姓女子坚持要求,必须将钱汇入其银行账号内后,再谈来接孩子的事。但多次电话沟通后,未果,最后该刘姓女子就不接电话了。当时已是晚上12点多,考虑到孩子,民警为殷某果及男婴提供场所、热水、蚊香等物品,并找来民警自己使用的被辱等给男婴使用,并用警服给他当被子。

  15日上午,民警又为男婴买来痱子粉,并专门安排女警看护,同时我们又电话通知刘姓女子,该刘姓女子仍然不来派出所抱孩子,并声称“放在派出所更放心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婴父母仍无法界定为遗弃婴儿,智远派出所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来源:生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