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济南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鲁生作工作报告。郭鲁生说,去年一年济南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207件242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7件188人,立案人数同比增加5.2%。立查大案185件,立查原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38人。
郭鲁生说,2014年济南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07件242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67件188人,渎职侵权案件40件54人。立查大案185件,立查原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38人。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带头办案,直接立案15人。立查了临沂大学原副校长李富山涉嫌贪污、受贿案;槐荫区政协原主席杨华、原副主席梁英林涉嫌贪污、受贿案;济南市委党校行政管理部原主任侯建军涉嫌受贿案;山东冶金技师学院原院长卢宪森涉嫌滥用职权案等一批大案要案。
市中区重点工程办公室原主任刘庆刚、陡沟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刘文广等人,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被检察机关依法查处。
济阳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连续三任主任颜景茂、刘胜文、张本泉,侵吞账外资金,共计贪污110余万元,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共计51.5万元。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颜景茂、刘胜文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6个月,张本泉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6个月。
济南市政府投融资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鞠维亚贪污208万元、受贿530万元、挪用公款577万元,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济南阳光置业有限公司原财务经理孙凯贪污158万元、受贿60万元、挪用公款537万元,数罪并罚,一审并判处有期徒刑20年;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保障局原局长朱永强受贿98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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