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4月2日讯 2015年底,我省将在全省高速公路建成智能交通安全系统,部分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开展国省道、重点县乡道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2017年底,全省全面完成高速公路、国省道和重点县乡道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任务。目前,我省公安机关正积极推进以大数据警务云计算为支撑,覆盖全省高速公路、国省道和重点县乡道路的智能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
今天,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电视电话会议,向全省公安机关发出动员令,再出重拳整治我省道路交通安全。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毕宝文说,“经济快速发展与事故增多确有联系,但决不能画等号,关键还是在科学管理,必须牢固树立交通事故可防可控的理念,坚持刀口向内,立足自身,找准问题,补齐短板,打好组合拳。”
根据部署,我省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挂牌督办、定期复查、限期整改等机制。4月底前,全面摸清全省公路安全隐患路段数量和分布情况,建立基础台账;年底前,完成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同时,积极推动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安全隐患治理,在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合理设置一批黄闪灯、减速带、标识提示牌。
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渣土车、低速载货汽车“七类重点车辆”和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毒驾、涉牌涉证“七种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比偏高。今年2月开始,我省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共检查“七类重点车辆”60.7万余辆,查处“七种违法行为”37.9万余起,向社会通报全省终身禁驾人员144名,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8.43%、23.16%,取得明显成效。
我省将对“七类重点车辆”逐类制定管理规范,实行标准化管理;对酒驾毒驾、年度记满12分、年内有10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记录、发生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等四种严重交通违法驾驶人纳入派出所工作,实行重点教育管理,采取登门教育,签订安全协议,及时进行提醒。探索将驾驶人违法记录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终身禁驾名单。重点强化对记满12分的驾驶人培训教育考试;对客货车驾驶人有违法记分的,及时通知处理并接受安全警示教育;交通违法人员凡有单位的,定期将违法情况通报所在单位。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质量的综合考评,提高培训水平。
为加强对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今后我省将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查缉,对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实施动态监管和属地“户籍化”管理。
毕宝文表示,全省公安机关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为人民群众的平安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