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获悉,近日在北京举行的海绵城市竞争性评审中,我市在22个城市中取得第2名的佳绩,并进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济南成为山东唯一入选的海绵城市创建试点的城市。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竞争性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省级推荐、资格审核以及专家初审,在全国34个申报城市中,济南市等22个城市进入竞争性评审环节。3月27日,我市组织人员赴北京参加竞争性评审,经现场陈述、专家提问、专家评分,最终在参加竞争性评审的22个城市中取得第2名。根据竞争性评审得分,排名前16位的城市进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范围,分别是:迁安、白城、镇江、嘉兴、池州、厦门、萍乡、济南、鹤壁、武汉、常德、南宁、重庆、遂宁、贵安新区和西咸新区,目前正在公示期。

  海绵城市建设是保护和恢复济南“泉城”特色的极好机遇,可解决泉水枯竭、洪涝多发、水源不足、水质污染等4大问题,实现促渗保泉、洪涝控制、资源回用、污染控制4个目标。海绵城市建设还可以加强我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调蓄雨洪和应急管理能力,构建“自然蓄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功能。据悉,中央财政将对成功申报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的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的资金补助。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还将按补助基数奖励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