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山路比较窄,孩子们做操时,不时有车辆驶过。齐鲁晚报记者白雪摄虎山路比较窄,孩子们做操时,不时有车辆驶过。齐鲁晚报记者白雪摄

  齐鲁晚报泰安3月24日讯(记者 白雪)泰安市虎山路上的曙光幼儿园内没有操场,为了能让孩子在户外活动一下,老师把幼儿园门前树上绑上绳子与马路隔离,七八十名小朋友每天上午在老师护送下去人行道做操。不少家长担忧虎山路路窄车辆比较多,孩子一旦冲出“警戒线”造成危险。园长称,因活动场地受限,为了让孩子多做运动才采取这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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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八十名小朋友人行道上跳起舞

  24日上午9点40分,在该幼儿园,记者看到两位老师拿出拴着彩旗的绳子走出了幼儿园,将绳子系在了人行道外侧的几棵树上,人行道被围了起来俨然成了个“小操场”。小朋友在老师的带领下,排着队到楼下站队,不一会儿,聚集了七八十名小朋友。有4位老师站在靠近马路的一侧,在队伍的南北侧也站着四五名教师,园长站在门口看着孩子们,因区域有限,小朋友挨得很近。

  伴着音乐声,小朋友做起操、跳起舞,虎山路上的汽车、电动车不时从小朋友身边路过。一位路人告诉记者,“人行道上做操太危险了,车辆靠得近,万一要是哪个孩子不听话突然冲到马路上,老师未必看得过来。”

  半个多小时后,孩子们跳完三支舞,在老师带领下,分批回到幼儿园内。

  园方>>

  户外做操的仅是大班的小朋友

  “幼儿园活动场地有限,现在户外做操的仅是大班的小朋友,也曾想过去对面的公园做操,但有些家长担心过马路时的安全问题,也就没再考虑这事。”提起人行道上做操,高园长有点无奈。据了解,这家幼儿园在泰安已开办了20多年,是一家私立幼儿园,园内有孩子100多人。高园长告诉记者,只有在春天天气好的时候,才会让孩子去人行道做操。“人行道是公共区域,也不好围起来自己使用,每天孩子做操20分钟,这么多年从没有出现过安全问题。”

  高园长说,孩子们可以在室内做操,但看到户外阳光这么好,觉得让孩子出去活动一下比较好,要是有家长不放心,以后可以改为室内。泰山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得知此事后表示,这家民办幼儿园的活动场地有限,以后会督促管理,让幼儿园利用安全的空间让孩子参与体育锻炼。

  交警>>

  “一旦汽车失控,后果不堪设想”

  24日,泰安市交警支队城东大队二中队指导员王耿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盲道、人行道应当保持安全、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损毁盲道、人行道及其设施。幼儿园占用人行道做操,拉绳阻碍了行人通行,是不合法的。”

  王耿说,如果幼儿园偶尔要到对面的东湖公园参与活动,他们将汇报后协助幼儿园小朋友过马路,人行道上做操实在太危险了。“现在城区车辆很多,虎山路又很窄,有的车辆发生刮擦不定在哪一会儿,要是真有人因各种原因开车时车辆失控冲上人行道,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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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室外活动面积应不小于4m2/生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0年山东省教育厅就下发《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明确规定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应小于4㎡/生。省城教育人士坦言,目前还有不少规模较小的幼儿园并不符合标准。

  《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在建设用地标准方面规定,幼儿园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室外活动场地包括共用活动场地、分班活动场地。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应小于4㎡/生。分班活动场地每班不少于60㎡。该《标准》既然为试行,对于省内各幼儿园是否具有强制性?对此,省城教育部门一名负责学前教育的工作人员表示,该文件目前并非正式文件,但在试行期间,行业必须按照文件的要求来执行。

  “如果幼儿园没有户外活动场地,对其办学资格要一票否决;而如果幼儿园的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不足4㎡/生,其在注册、评估、验收时就会被扣分。”上述工作人员表示,2010年以后注册的幼儿园,尤其是新建幼儿园基本都能达到标准。但2010年以前注册的幼儿园,或是一些规模较小的私立幼儿园,可能无法达标。

  “这个试行的标准是给行业指明了一个方向,让幼儿园朝着这个标准去努力。”该工作人员表示。

  按照2014年1月省政府公布的《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学前教育机构应当科学安排幼儿一日生活,重视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引导幼儿积极参加体育活动,确保全日制学前教育机构幼儿每天不少于2小时户外活动时间。“如果连户外活动场地都没有,如何保证幼儿每天必需的户外活动时间呢?”该工作人员说,充足的户外活动场地不仅能够保证幼儿活动时的人身安全,也有助于幼儿锻炼身体,促进身心健康发展。齐鲁晚报记者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