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日,山东制定出台了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确定普通高中公用经费最低拨款标准为每生每年900元。
根据近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综合考虑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日常办学成本、财力保障及逐步取消择校费造成的收入减少等因素,将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拨款标准确定为每生每年900元。该标准为财政拨付的公用经费,不含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入。各地原拨款标准高于省定拨款标准的,不得降低标准。以后年度,省里将适时提高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建立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