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不解的是,村支书王怀军在未和举报人王建平家人商量的情况下,就私自和举报人的堂弟王甲杯签订了这三间平房的拆、搬迁补偿协议,原因很简单,就是他和王甲杯、魏兰荣夫妇的私交非常好。
王建平不服,多次到县市有关部门反映,2012年12月份,经莒南县委有关领导批示,莒南县国土局经过调查后给出的答复是:该房子是王建平祖母的遗产,应该由王建平的父辈兄弟姐妹继承,依法分配。
有了一个官方的答复,事情到此逐渐明朗,王建平多次去找村书记王怀军协商,村书记给出的答复是:有本事你让县里领导来处理,并且说他是莒南县法院的陪审员,纪委里有人,涝坡镇政府也听他的,到哪里去找也没有用。王建平又找到涝坡镇政府,镇政府的答复是等法院出了判决书再说,需要按程序进行。令人更可气的是,在这期间,村书记明明知道这套房子有纠纷,还是以王甲杯妻子的名义给办理了新的房产证。
据王建平讲:为了这三间平房的事情,她不知道去临沂甚至省里反映过多少次了,其上访的成本,恐怕已经远远大于这三间房子的价值。她之所以如此执着,一是因为她的母亲现在没有房子住;二是村书记办事不公,她也是为了讨还一个公道。因为上访,她也成了一个当地有名的上访户。王建平告诉记者:这件事,根本原因在于涝坡镇政府监管不力,社区改造,是老百姓心目中的大事,牵扯到拆、搬迁、补偿等许多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涝坡镇政府在这过程中,不仅不管不问,出了矛盾纠纷,还一个劲的往法院推,逼着老百姓去上访,打官司,搞得老百姓是精疲力尽。如果在社区改造过程中,涝坡镇政府只需要尽职一点,也不会出现今天这样的结果。王建平还告诉记者:她的母亲在这次社区改造没有分到楼房,只好暂时居住在自己承包的水库边上的几间平房里。为了逼她母亲撤诉,王怀军不仅雇佣社会闲散人员多次到其母亲家恐吓,指使人把王建平打伤,还安排人用推土机挖断了她母亲现在居住地对外的唯一通道。
法院判决:恢复村民的通行权
因为村书记王怀军雇人将王建平母亲门前道路挖断,无奈之下,王建平的母亲以通行权的要求将村委告上法庭。2014年10月28日,莒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要求被告涝坡镇王家大庄村委清除通往原告王建平母亲家道路上的障碍物,以便原告正常通行。拿到判决书的王建平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王建平告诉记者:虽然法院判决她胜诉,但是执行却是一个问题,因为被告是村委,不是个人,如果没有涝坡镇政府的支持,恐怕判决书也是一纸空文。当着记者的面,王建平拨通了涝坡镇党委副书记徐淼的电话,电话中,徐副书记表示,他现在已经不分管这一块了,让她按程序办理就是。
专家建议:社区改造还需要加强政府监管
记者了解到,一些地方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由,大规模取消自然村,让农民上楼的巨大热情源于国土资源部发出的一个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文件。其中心思想是,如果农村在整理土地的过程中增加了耕地,城镇就可相应增加同等面积的建设用地。这本来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近年来却成为中国一些省市新圈地运动中的一个常见做法。
中国负责农村工作的官员陈锡文指出,在这场农民上高楼的运动中,往往牵扯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又广,如果缺乏有效的政府监管,稍有不慎,就会弄得村庄稀里哗啦,滋生腐败,激化干群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如不有效遏制,“恐怕要出大事”。
据悉,在2012年6月份,涝坡镇政府曾把王家大庄社区改造作为主要工作来抓,为此还专门成立了以时任组织委员徐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