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人关进狗笼放出藏獒围着咬

  据检察机关指控,该犯罪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在社会上逞强立威、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先后致1人重伤,4人轻伤,3人轻微伤。

  2010年6月初的一天,因怀疑被害人杨某等三人所卖文物为假文物,王海岩等人将杨某等人强行带至一养狗场内,对三人恐吓、殴打。在将其他两人非法拘禁7天后放回家凑钱,将杨某非法拘禁至次年4月。在非法拘禁杨某期间,王海岩等人多次采用拳打脚踢、铁链锁脖子、逼学狗爬狗叫、用电警棍电击、经常不给饭吃、冬季穿单衣、凉水浇身等手段对其摧残折磨。杨某被逼吃狗食充饥,冬季抱狗取暖。经法医鉴定,其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2011年3月份,与王海岩合作放高利贷的姜某未按约定收回所放高利贷,王海岩便指使他人将姜某带到一养狗场内,对其进行殴打并将其关进狗笼,此后,还放出多条藏獒围绕狗笼撕咬。

  被判20年表情淡然 庭审结束后称要上诉

  记者了解到,经过4天的开庭审理,法院查明了王海岩等36人的犯罪情况。

  26日,法院一审判决王海岩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盗掘古墓葬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还有23名被告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判处1年至18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他12人也因寻衅滋事罪、窝藏罪等,被判处缓刑至5年有期徒刑不等刑罚。120页的判决书宣读了1个小时,43岁的王海岩一直轻微地仰着头,表情淡然。判决书宣读完毕后,王海岩表示会考虑一下是否上诉。大约过了20分钟后,他和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