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于向阳 通讯员 鹿振林 报道
本报莱芜讯 5月3日,莱芜市出台《干部作风六条禁令》,明确提出严禁工作日饮酒,严禁擅自驾驶公车,严禁插手工程建设,严禁干预依纪依法办案,严禁侵害群众利益,严禁市、区、镇(街道)领导干部工作日“走读”。六条禁令除印发各部门单位外,还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示。
莱芜市“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六条禁令与以前相关规定相比,要求更严了,约束内容和约束对象更宽了;约束对象虽主要是针对领导干部,但有的规定涵盖了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工作人员。以禁酒为例,原先只是禁止饮酒,至于违反禁酒令怎么办,规定得不够具体;此次明确提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日三餐一律禁止饮酒,违反者,第一次诫勉谈话,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第二次全市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第三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取消所在单位评先树优资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自2012年以来,莱芜市相继开展了“转作风、提效率、优环境、保增长、促发展”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干部作风显著转变,党风政风大为改观。莱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斌说:“此次出台六条禁令绝不是一阵风,我们会一以贯之,对违反禁令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