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济南4月2日电 (记者 刘颖婕) 日前,《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13—2017年地方立法规划》和《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地方立法计划》发布。
据介绍,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收到各部门、单位、社会团体、人大代表及公众提出的立法规划建议项目180件,经研究论证,列入立法项目的共70 件。另外,收到2013年立法计划申请项目78件,经研究论证,列入计划的67件。
记者注意到,在五年立法规划中,最受关注的城建环保类建议占比重居多,达16件,主要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等;其次是财政经济、教科文卫类建议各13件;内务司法与农业经济类各11件;民族侨务外事类2件,包含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民族工作条例;另外还有其他类4件。山东省人大方面表示,所确定的项目是预期性和指导性的,在实施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列入立法计划的67件项目分为三个类别。一是包括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公共交通条例等在内,抓紧研究起草的法律法规项目31件,占比最重;再是条件成熟时适时安排审议的法规项目,有实施代表法办法、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27件;三是有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劳动合同条例(修订)、公路路政条例、专利条例、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台儿庄古城管理条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南水北调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条例,共9件。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表示,立法规划和计划将统筹考虑,突出立法重点,注重选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而又相对成熟的法规项目,做到法规的制定和修改统筹兼顾,同时,从山东省实际出发,注重突出地方特色,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