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闭会的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印发了关于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据悉,原山东财政学院“微山旅游规划”和“傅村镇旅游规划研究”课题组,以差旅费名义分37次报销各地到佳木斯的单程火车票1505张,金额28.36万元,占2008年至2011年该项目拨入经费57万元的49.75%。目前,课题组责任人已受行政严重警告处分。(3月31日《济南时报》)
西装革履的课题组,却在经费支出上“诲淫诲盗”。要不是57万元预算中将近一半都以差旅费的名义支出、要不是这些差旅事项还一应都是各地往佳木斯去的单程火车——浑水摸鱼估计就不会这么容易被发现了。薅课题经费的“羊毛”,谁让你一下子薅成了“葛优”,让审计监管一眼就看出了不高明的笑话呢?
这当然不是一家高校的闹剧,类似的事情其实还不少:比如2012年底,河南省审计部门也公布了2011年度省级财政审计报告,结果表明,2011年被审计的河南5所高校,不仅违规多收学生近2000万元,还乱花了9000多万元,部分款项已无法追回。其中,报销了3986万元的假发票和不合规票据。一个共同的问题是:这些虚假发票和明显有问题的差旅费凭据,怎么就轻松松报销掉了呢?若不是审计监督部门稍稍留心下,高校的财务管理何至于“马虎”到这样的地步?
早前,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法中心发布的《2010-2011年度高校信息公开观察报告》显示,教育部“211工程”中的112所大学中,没有一所向社会主动公开学校经费来源和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也没有一家高校公布其财务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从百年学府武汉大学官场“大地震”,到浙江理工大学原副校长夏金荣成为近年涉案金额最高、唯一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高校干部,再到长春大学该原副校长门树廷受贿一案引得学生感慨“学校这么穷,没想到副校长能受贿近千万元”——高校基建、招生、采购、财务等环节,已经因财务不公开、不透明,成为窝案的多发地带。高校财务上的“天花乱坠”,早已不止在科研领域。
科研经费半数归差旅,这种诡异的“报销法则”起码说明两个问题:一是高校的财务制度形同虚设,要钱与花钱是多么轻松的一件事情;二是某些科研课题纯属混经费,“跑项目”不单单是个传说。耐人寻味的是,即便是这样的明目张胆,结果也只是“课题组责任人已受行政严重警告处分”而已——报销制度未变、财务管理未变、科研审查未变,这种点到为止的问责,比罚酒三杯有意思吗?
财政预算,分厘皆是民膏。高校如此花钱,这真是小概率的“意外”吗?
(文/邓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