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资讯 >社会>正文

山东男子横穿高速被撞死 警方微博发认尸启事

来源:山东商报2013年5月18日【评论0条】字号:T|T

山东男子横穿高速被撞死,警方微博发认尸启事。山东男子横穿高速被撞死,警方微博发认尸启事。

  “2013年4月29日5时29分许,在日兰高速123公 里+200米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现场死者为中年男性,短发,上身穿黑色上衣,下身穿蓝色裤子。有知情者请与临沂市公安交警支队费县交警大队肇处科联系。”5月17日上午,山东费县交警新浪微博发布一则认尸启事。

  通讯员吴云富记者朱彩玲行人突然横穿,轿车避让未果据负责此起事故的费县交警大队肇处科的李警官介绍说,肇事车辆为陕西牌照的蒙迪欧轿车,驾驶员曾在事发后先后拨打120救人和110报警,但因行人突然横穿高速公路护栏,高速行驶的蒙迪欧轿车尽管紧急采取制动和避让措施,由于距离太近加上车速过快,行人被撞身亡。由于死者身上没有任何可以证明身份的信息,交警只好在报纸和网络上发布认尸启事,希望能够找到死者家属以便前来处理事故。

  出事的蒙迪欧轿车主任姓尹,烟台人,在事发前前一天和妻子柯某某开车从陕西回家。尹某某感到有些困乏,车加满油后,就让妻子柯某某开车,自己在副驾座上睡觉。“谁知道我们刚出了服务区,才开了两三公里就出事了。”

  交警提醒行人千万别上高速柯某某懊丧不已。柯某某回忆事发时的情景:4月29日早上,她换丈夫开车,出了费县服务区沿着高速公路向东(日照方向)走。当时天已经亮了,视线很好,但车灯还开着,在靠近中间护栏的快车道里行驶。也就几分钟功夫,车速刚提到110公里/小时左右,到了事发路段,猛然间发现有个人从中间护栏的松树间出来,接着向南跑,因为看见对方是距离只不到十米远了,就紧急刹车,同时向右打方向想躲过去,但是人车距离太近,车速过快,没能够躲过去,“嘭”的一下。轿车车头就撞到了那个行人身上……“谁能想到高速公路上还会有人横穿啊!”有着两年多驾龄的柯某某很是郁闷。

  高速公路属于封闭性的公路,高速行驶的汽车是无法及时有效避让违法进入高速公路的行人的,而且容易发生意外危险。交警提醒:为了您和他人安全,行人千万不要上高速公路。

精彩推荐更多>>

   

发表评论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