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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开行"污点"司机再培训 驾照扣分年审或受限

来源:半岛网2013年5月10日【评论0条】字号:T|T

  半岛网5月10日消息 自5月1日起,凡在上一记分周期内,有交通违法记分的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在办理年度审验前,需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今天青岛市首家针对重点驾驶人的审验培训班在台东驾校开班。

  按照公安部123号令第61条之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该规定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今天,青岛市首家重点驾驶人审验培训班首次培训开班,青岛台东驾校作为市北区定点教育场所,由市北大队车管分所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据介绍,凡有交通违法记分的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办理年度审验前,均需持本人机动车辆驾驶证到辖区车管业务大厅进行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查询。经查询不满12分的,就要报名参加审验培训学习。教育结束后现场自动为参加教育的学员打印并发放安全警示教育证明。当事人持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证明和身体检验合格证明办理年度审验手续;无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证明不得办理年度审验手续。

  通讯员 王友科 半岛数字记者 孙贴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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