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898元
2008年2194元
2009年2491元
2010年2592元
2011年2953元
2012年3349元
时报4月8日讯 (记者赵璐 通讯员夏天 刘杨)记者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规定,我市2012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349元,2013缴费年度(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010元,上限为10047元。
为确保各单位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缴纳,实行网上申报的缴费单位由社保办经办机构统一进行调整。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在申报缴费时,也暂按本通知规定执行。请确保在银行卡内足额存款,避免因存款不足造成断保而影响社会保险权益。
此外,我市2013年4月申报期将顺延7天。其中,提取社会保险费网上扣款申报数据的截止时间为 4月16日下午5点,各缴费单位(尤其是签订三方扣款协议的缴费单位)在成功申报的同时要确保缴费结算账户中足额存款,逾期申报、逾期扣款未成功的请到经办机构前台缴费。柜台申报缴费延期至2013年4月22日,逾期自2013年4月20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提个醒
单位不足额交社保费
职工可投诉
按照相关规定,单位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可以到单位参保所在市(区)的社保经办机构稽核处(稽核财务科)投诉。投诉举报人需要提供书面举报信,内容包括:单位详细名称、举报详细内容、本人身份证号码以及个人联系方式。此外,需要提供本人工资证明(银行卡或工资条以及银行打印的发放工资凭据)。 (记者赵璐)
我市社保缴费基数下限2010元
社会保险缴费按工资总额核定缴费基数。参保职工应发工资低于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0%的,以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300%的,300%以上部分不作缴费基数。2013缴费年度(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010元,上限为10047元。2013缴费年度(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010元,上限为10047元。工资低于2010元,单位需按2010元缴纳社保金;工资介于2010元和10047元,单位按照实际工资为职工缴纳社保金;月工资超过10047元的参保职工的社保费,由其单位按照10047元缴费基数上限缴费。 (记者赵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