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起,山东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重型柴油货车第一次集中整治日行动,行动共出动警力6572人次,查处重型柴油货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531起,其中,查获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重型柴油货车13辆、逾期未检验车辆52辆、不符合排放标准车辆305辆,并对全省619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纳入缉查布控系统进行查缉。
17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管局了解到,为组织好此次集中行动,省公安厅派出17个督导组,分赴各市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下一步,省公安厅将强化源头管控,对环保部门通报的经修理调整排放仍不达标车辆,予以强制报废。每月对重型柴油货车集中停放地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对未添加车用尿素、DPF工作不正常或尾气检查不达标的重型柴油货车,依法督促运输企业或车主进行维修、上线检测。与环保、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设置联合执法执勤点,对重型柴油货车主要通行的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进行重点监控,对查处的不符合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落实“多方处罚”措施。对现场查处不符合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违法驶入限行区域的,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指示标志”处罚;对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上路行驶,存在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排气污染物的,依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加大交通违法信息提示告知力度,定期梳理多次违法重型柴油货车信息,及时告知超标排放重型柴油货车所有人车辆违法信息,并推送新闻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