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9时许,烟台龙口市黄山馆镇市民姜某某到烟台边防支队黄山馆边防派出所报警称,自己收到了银行转账的短信提醒,分两次被盗转5500元,但银行卡却一直在自己身上没动。后经民警调查发现,姜某的钱是被工友从微信上转走了。 姜某称,5月8日,他收到短信提醒,记录显示在2017年5月8日21时30分、5月9日2时42分二次被转走5500元钱。而姜某称自己的银行卡一直在身上,也没有去过银行转账,自己卡里的钱是被别人转走了。姜某报案时怀疑其银行里的钱是被同事杨某盗走,并向公安机关提供了转账记录,但转账记录单上只显示姜某的钱被盗转到一个财富通上,并未显示对方账号。

  边防民警经调查发现,姜某银行卡与其微信绑定,其被转走的两笔钱,应该是通过微信转账完成,并不是通过银行柜员机提取或其方式盗刷。民警经向腾讯公司调查发现,姜某某微信在2017年5月8日21时30分、5月9日2时42分两次分别向昵称“小低调”的微信用户转账5000元、500元。民警经向受害人姜某某求证,其同事杨某的微信昵称就是“小低调”。

  据了解,姜某与杨某在同一公司同一车间工作,车间人员有工作微信群,同事间经常在群内发小红包。姜某称其本人在群内发红包时,杨某就在旁边,其有机会获得姜某微信密码和支付密码。民警立即将嫌疑人杨某传唤到公安机关调查。经突审杨某,其承认了通过微信转账方式盗取姜某绑定在微信上的银行卡内的钱。杨某供述,其在工作空闲时间通过查看微信好友信息,获知姜某微信用户名,其本人就试着用个人手机登录姜某微信,靠猜密码登录上了姜某的微信,当其看到姜某微信与银行卡有绑定时,就决定盗窃姜某的钱,杨某对姜某的银行支付密码也是靠猜获得,成功将姜某微信绑定银行卡的钱转走。据了解,杨某将盗取钱财全部用于到娱乐场所挥霍消费,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