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12月29日讯 29日,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煤监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山东已连续两年未发生较大以上(3人以上)煤矿事故。今年1~11月份,山东煤矿共发生事故6起、死亡7人,百万吨死亡率0.059,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这背后是“严”字当头。据统计,山东煤监局一年追究煤矿责任人员110人,行政罚款1329.5万元。

  2015年赵楼、星村煤矿发生冲击地压轻伤事故,追究14名责任人,对3名院校专家、1名中介机构负责人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015年以来,注销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69个,对不具备条件或未申请延期的64矿(次)予以暂扣;

  2016年7月19日暴雨黄色预警,山东煤监局责令全省煤矿停产撤人;

  2016年1~11月份,山东煤监局共监察各类矿井441次,制作文书1902份,停头面53个,行政罚款1329.5万元;

  今年以来,山东煤监局追究责任人员110人,其中,行政记过18人、行政警告92人;约谈7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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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系列从严措施,换来了山东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今年1~11月份,山东煤矿共发生事故6起、死亡7人,百万吨死亡率0.059。截至今年12月16日,山东已连续两年未发生3人以上事故。

  据山东煤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两年来,山东煤监局一直把轻伤事故当死亡事故对待,把小事故当大事故对待。凡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事故,或1人事故性质严重的,坚决撤矿长。今年以来,有5名事故矿矿长被撤职,1名矿长被记大过,2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把重大隐患当安全事故对待。对隐瞒作业地点的重大隐患当事故进行查处,约谈集团公司负责人。对1起隐瞒作业2015年,预测珑山公司关闭后对周边5处煤矿形成重大水害隐患,向博山区、淄川区下达监察意见书,消除了重大隐患;把他人事故当自己事故对待。严格警示教育,每半年召开一次警示教育会,事故矿作检讨发言;所有事故及时上网公开;利用网站、短信、微信等开展警示教育;把历史事故当今天事故对待。建立“历史事故”数据库,省局网站每天刊出历史上同一天的典型事故。

  此外,山东煤监局还制定《责任监察办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监察的内容方式、工作程序、失职追责机制,确立董事长、矿长等18个主要岗位和党委书记等17个重要岗位的职责定位和范围。责任监察实现“三个转向”:由对“隐患”的监察转向对“隐患”和“产生原因”的共同监察,由对“事”的监察转向对“人”和“事”的共同监察,由对“煤矿”的监察转向对“煤矿”和“企业集团”的共同监察。上半年,组织3次、检查4个集团、47对矿井的主体责任;省市监管监察部门组织183个(次),排查457家(次),查出隐患4502项。同时严问责,启动问责机制。通过隐患、违法行为印证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深入分析,逐级溯源,倒查问责,震慑强、影响大。近期,追究责任人员110人,其中,行政记过18人、行政警告92人;约谈76人。

  在安全许可许可方面,山东煤监局一抓事前、严审查。严把形式受理关、内容审查关、现场核查关、问题整改关、研究审议关,实现许可证现场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监督核查“三事项”合办,建立了一个导则指导、一个安全设计等“七个一”审批模式,推进网上行政审批。二抓事中、严监督。制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监督办法》,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三抓事后、严管理。2015年以来,注销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69个,对不具备条件或未申请延期的64矿(次)予以暂扣。

  该负责人介绍,在从严执法监督方面,山东煤监局出台《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办法》,依法强化和规范执法监督,内部纠偏,查缺补漏;山东煤监局每年、分局每半年开展一次执法监督,对执法监督责任、执法文书、执法档案等进行全面督查,到煤矿现场督查。凡应罚不罚、重罚轻罚、同案不同罚,或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同时推行“电子化”执法监督,运用现代化网络技术对监察执法全过程监督,提升执法监督的公正性、数字化。(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李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