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青岛网约车管理办法正式落地,相关文件向社会公布,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同一天,菏泽市交通运输局也发布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及《菏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月10日。

  截至目前,除上述两个城市外,我省济南、临沂、日照、淄博、潍坊等五市已发布网约车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

各地网约车意见稿比较

  青岛出规定:

  删除轴距、扭矩

  行李箱容积要求

  今年10月16日,青岛市向社会公开发布了三个文件征求意见稿。其间,共收到网络投票44180票,邮件81封,传真2份,电话反馈28次,其中对改革政策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65.04%,不满意率34.96%,收到反馈意见建议4807条。在对各方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后,最终提取有效意见和建议4328条。

  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建议,青岛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改革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在保证车辆良好安全性能的基础上,进一步鼓励符合条件的车辆转为网约车服务,对车辆行驶里程不作要求,删除“行驶里程未满5万千米”;二是鉴于征求意见稿中车辆技术标准较为复杂全面,就网约车车辆技术标准做出适当调整,删除轴距、扭矩、行李箱容积要求;三是充分考虑前期网约车在青岛市运行情况,为了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进一步明确了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目前正在提供服务的网络平台、车辆办理许可审批的相关要求。

  记者了解到,保障乘客出行安全是此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过程中考虑的基本问题,主要从四个方面作出要求:一是加强事前准入把关。二是加强事中事后运营监管。三是加强社会信用评价。四是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厘清运输服务过程中各方权责,发生事故时有明确的责任主体,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在网约车价格管理方式的选择上,按照国家规定并参照国内主要城市的做法,确定青岛市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

  《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网约车的车辆要转变使用性质、取得道路运输证,从业人员要通过考试,取得从业资格证,相关许可工作流程、办事指南后续将在相关政务网站公布。

  菏泽征意见:

  市民建议

  车价定在10万元以上

  28日,菏泽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及《菏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月10日。

  据实施细则意见稿,在菏泽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应该符合7座车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车辆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购置发票价格12万元以上;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不超过3年;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应当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车辆所有人为公司的,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另外,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同时,在菏泽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驾驶员应当符合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实施细则意见稿对于网约车平台公司资质做出详细规定,网约车平台需有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

  征求意见稿发布后,不少市民在网络上直呼“门槛”太高。记者采访了几位曾开过网约车的市民,“12万元以上,车龄不超3年,在菏泽能满足这两条的网约车已经很少。如果是10万元以上,车龄不超5年或许还好一些。”市民张楠说。

  “网约车‘门槛’确实有点高,但这对于出租车行业也许是个好事,毕竟这样会刷下去一大批网约车,竞争少了,钱就好挣些。”出租车司机刘海瑞说。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赵波 邓兴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