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案组初步查明,自称“徐文”和“张义”的两名男子在济南几所高校内,承诺学生“只需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给二人在分期网站上购买手机,由二人负责还款,学生不用还款,并与学生签订《保证协议》,便可轻松赚得每单500元至1000元的好处费”。

  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分析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法律制裁故意使用假身份,并确定二人的真实身份分别为胡某、张某,于3月17日、3月18日分别将胡某、张某抓获,并将二人刑事拘留。

  经审讯,二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了解,胡某、张某在2015年3月份至2016年3月份期间,分别利用假名给54名大学生分别在“爱学贷”“分期乐”“人人分期”“优分期”等七个分期平台网站注册信息办理分期购买手机的贷款业务,手机、贷款由胡、张二人处理,总贷款金额为118.5万余元。胡、张二人将手机转手卖出后分成并不再还款,二人的行为性质已构成合同诈骗犯罪。

  随后,专案组先后奔赴北京、杭州、厦门、深圳等地,对相关分期平台网站开展调查取证,目前胡某、张某已被长清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