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9月11日电 题:一个高校负责人的贪腐之路——齐鲁工业大学原党委书记徐同文贪腐案剖析

  新华社记者丁锡国 吴书光

  9月9日,齐鲁工业大学原党委书记徐同文,在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这是十八大之后山东省落马的首位高校党委书记。

  检方调查发现,徐同文自走上领导岗位的第一年就开始贪腐,在先后担任多个学校领导职务的过程中“走哪儿贪哪儿”,14年里先后117次收受贿赂共计400多万元。敛财之手伸向招生、工程招标、物资采购等几乎所有高校工作环节。

  从昔日受人尊敬的学者,到今日的庭审犯,徐同文的人生教训发人深省。法律专家认为,当前一些高校存在着“权力封闭运行”的状态,缺乏监管,此案颇具警示意义。

  工程招标、采购占受贿额八成 调查前一天仍收受轿车1辆

  60岁的徐同文曾先后在淄博、聊城等地高校工作。历任临沂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党委书记,山东轻工业学院党委书记,齐鲁工业大学党委书记等职务。

  检察机关指控,徐同文2000年转任临沂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后,开始走上贪腐之路。2000年持续至2014年,先后117次收受33人或单位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3.491964万元。

  作为学校负责人,徐同文贪腐涉及高效工作方方面面,其中,学校工程招标、股权转让、物资采购等涉案金额达345万元,占其受贿、贪污总额的81%。

  据查实,2008年,徐同文曾受临沂某门窗有限公司彭某某请托,在学校教职工生活区住宅楼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工程、外墙涂料工程、综合管线等工程招标过程中为该公司谋取利益。作为回报,徐同文本人或通过其妻秦某某、特定关系人吴某某等先后27次非法收受彭某某给予的人民币、房屋等财物。这其中,徐同文受贿数额最大的一笔,是彭某某奉送的两套房产,价值118万余元。

  ……

  十八大之后,徐同文依然不收敛、不收手。2014年其被查获之前的短短4个月月均收受贿赂17万元。就在徐同文接受组织调查的前一天,还收受价值40余万元轿车一辆,其妻在徐同文接受组织调查的当天,还在为受贿的车辆办理牌照而奔忙。

  徐同文的受贿犯罪事实涉及临沂大学和齐鲁工业大学两所大学,家中、办公室、医院病房、就餐饭店都曾是他受贿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