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军侵入济南后,先对仁丰纱厂实行了“军管”,后又实行了“中日合办”,日方坦承:“像仁丰这样的纱厂,在日本也少见。”日本投降以后,国民政府敌产处理局将仁丰纱厂发还给原业主并颁发了民营执照。
济南解放以后,仁丰纱厂由人民政府接管,并最终核定仁丰纱厂的公有股占86.5%,私人股占13.5%。对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结束以后,仁丰纱厂成了国营企业,改名为“济南第三棉纺织厂”。1988以后改组为“济南仁丰纺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现为齐鲁化纤集团成员企业。(来源: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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